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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真的天经地义吗——看完你就明白了

发表时间:2021-05-17 11:42:55 浏览:1259

经常上网冲浪的人应该都看过某位男星从小锦衣玉食,读的是国际学校,用的是大牌,礼物是手工限量,但是其父母却是欠债不还的老赖,这时候很多网友在这个男星微博底下评论:赶紧帮你父母还钱;父债子偿不懂吗;你父母都是老赖你好意思出去花钱等等。这些所谓的正义网友对男星进行口诛笔伐,认为这位男星理应替父还债。“父债子偿”,真的是这样吗 ?

中国有句人人皆知的谚语:“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事实上:父债真的需要子偿吗?这在法律上有依据吗?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还是道德上的绑架?这我们要清楚一点: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除了除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成年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各自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子女偿还父母的债务有个前提是,子女愿意继承父母的财产。即使子女愿意继承,其偿还父母的债务要以遗产为限。

举个例子,如果父母有100万的债务,却只留下50万的遗产,子女如果不继承这个遗产,也就不需要偿还100万的债务。如果子女愿意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他也就只需要以50万的遗产偿还债务,剩下债务无需偿还。现在的是法治社会,各项法律逐步健全,再也不是古代株连九族的时候了。以下附上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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