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考虑过我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步骤进行设立有限公司呢?今天小马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四个步骤。
第一,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应当签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可以有6个月的保留期,在保留期内,该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公司名称。
第二,公司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设立人的共同行为,而制定公司章程恰恰是这种设立行为的最重要的部分。并且只有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性质、类型、经营范围、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等,才能为公司成立、公司成立后的运行提供自治规则。
第三,股东依照章程足额缴纳其认缴的首次出资额
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是使公司形成注册资本并依法成立的基本要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制度,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且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股东的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
第四,申请设立登记
当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足额缴纳了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可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申请人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担任,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在分公司所在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同时,申请人还需缴纳设立登记费。
最后,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即核准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更多阅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