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老板经历过初创公司,等到公司规模发展壮大之后,就会逐渐考虑到将自己的业务向其他地区进行扩散。这时候老板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我建立在其他地方的公司是注册成分公司好呢?还是注册成子公司好?分公司和子公司究竟有什么区别?
大家别着急,小马带大家仔细了解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设立的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子公司的股东,也就是一般我们说的母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子公司的设立过程,应当完全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对公司设立的条件以及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的范围向当地的工商机关申请开设,一般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比如在A市的某公司,想在B市开个分公司,只需要向B市的工商机关申请开设分公司即可。
其次,子公司与分公司受控制的方式不同。
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进行直接的控制,而是通过相关程序任免子公司的领导层成员等方式,进而影响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都要受到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再次,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并且子公司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之外,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面有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字样;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分公司只能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外,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上面只有负责人的字样。
最后,子公司与分公司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因此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财产为限对自身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分公司的财产不独立,分公司与总公司在财务上是统一核算,因此,分公司的经营债务通常由总公司负责清偿,也就是说,总公司以总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所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