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两类特殊的主体,即“分公司”与“子公司”,那么大家会不会在面对这两类公司的时候,会不会经常不知道怎么区分“分公司”与“子公司”?今天小马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分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它们的特点。
分公司是指一个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相当于一个人的一只手臂,分公司对外没有独立的名义,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的名字里虽有公司两个字,但分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第一,分公司是由隶属于总公司,并且被依法设立的。
第二,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方面是统一进行核算的,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分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并且被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第三,分公司不是公司,分公司的设立不需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进行分公司的登记和营业手续之后,分公司即可成立。另外,分公司对外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也没有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第四,分公司的名称是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三个字。
子公司是指一部分股份被母公司控制或依照内部的协议被母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就相当于一对母子,是彼此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支配权。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子公司自身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一,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
第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因为母公司占有子公司的股权,或者二者之间有控制协议。
第三,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有法定注册资本额,子公司有公司的章程,具有独立的公司名称以及内部组织机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