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很重要,一直以来都有很多影视作品中出现过公司因为泄露了商业秘密受到影响的故事情节,所以对于公司而言保护好公司的商业秘密很有必要。
针对保护商业秘密有很多举措,比如说不少公司会和员工签订竞业协议,要求员工执行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竞业限制呢?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规定,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有关竞业限制也有很多问题,不少人都有相应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一来解答这些问题:
1、公司是否可以和所有员工都签订竞业协议?
不可以,竞业协议并不是随便签的,只有针对一些特定的员工才可以,比如说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像CEO这类管理人员;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比如说研发技术人员;其他应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像掌握公司高级机密的秘书等等。
2、签了竞业协议,员工最长多久不能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就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竞业协议的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时间。
3、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的时候,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根据规定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补偿金。
4、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协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可以的,如果员工违约了,那就需要按照双方协议中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5、员工违约支付了违约金后,是否就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的要求了?
这倒也不一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员工违约后支付了违约金,但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劳动者是应该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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