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人都具有法律意识和风险预判能力。
当我们出现不舒服去看医生了,才老老实实早睡早起饮食清淡;当我们骑电瓶车被交警罚50块,才后悔不应该抱侥幸心理出门不戴头盔;当我们发现债要不回来了,才想起当时自己大义凛然不要求对方签合同......
生病去看医生也好,遇到官司请律师也好,我们的想法就是减少损失。但难道我们真不知道应该作息规律的道理吗,不知道借出去钱容易收回来钱难么,实则不然。只是我们在不良事件发生之前,很少会有预防损失的习惯,认为晚睡一会、不戴头盔是一种负担。
一些公司对法务的态度也是如此,外包法务一年大几千,养个自己的法务一年几万,认为是一种见不到回报的成本,因为没有防患于未然,看不到小利换大利的实惠。
和供应商合作几十万打出去眼睛都不眨,因为看到的是几万甚至十几万的预期利益,并没有看到几十万被卷跑的可能性;购买外包法务咨询几千块犹犹豫豫,也是因为切实的成本大于预期利益;被交易方欺骗,再花个几万块请律师出庭,是对于损失的挽回。
经营,正是在预期利益和预期损失之间不断徘徊,大部分人会凝望前者而忽视后者,这正是这部分人忽视法律的原因,这也是企业法务存在的意义。
有时候,一些难听的话可以让法务说。
“老王啊,上批货你知道有多难弄么,现在兄弟有难,能不能借点钱。”有些人生活、生意分的很开,但有些人碍于情面,不仅不拒绝还不打借条,这时候法务的作用就体现了。
“我们公司要走流程的,这钱借出去可以,这份合同您签一下。”这句话从法务的口中说出就非常合适,再加上法务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较真、刻板,对方见状也不太好说什么。
有些行为,没学过法律还真不知道是违法的。
之前罗翔老师就分享了一个案例,大概就是一个女人向罗求助,因为家里要用钱,她的丈夫把自己的银行卡借出去了换了两千块,最后罗的一名学生为其辩护,虽然还是判了帮信罪,但获得了缓刑。
有些时候,我们的常理、常识会干扰我们的判断,或者因为地位、立场的不同而倾斜,这也正是法律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