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创业资讯>法务咨询>丈夫炒股欠下巨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丈夫炒股欠下巨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发表时间:2023-06-05 09:10:15 浏览:1190

夫妻结婚之后就变成一体了,很多事情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这也是结婚的一部分意义,那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呢?这个问题很好答,夫妻结婚之后个人资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资产了,一方的债务自然也就变成双方就需要承担的债务,所以也有说结婚之后夫妻就是一根绳子的蚂蚱。

那,有没有例外呢?有的,如果一方欠下的债务是赌债或高利贷,这种债务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另一方可以不用承担相应的债务。还有,如果一方欠下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双方的家庭生活支出,另一方并不知晓也未享受这笔债务的话,那也可以不用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了解了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要承担的判定条件之后,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一个案例:

上海有一对夫妻,这里称呼他们为小甲和小乙,双方在2012年登记结婚,双方的婚姻生活也算美满,但是小甲认为自己的收入不算高,于是就看上了炒股这一条路,开始瞒着小乙炒股。

之后小甲因为炒股,频频开始向同事借钱,一共借了68万全部用于炒股。小甲之后并没有按照约定还钱,于是同事将小甲起诉到法院,又因为小甲和小乙是夫妻,于是债权人在起诉时将小乙作为一同起诉人,起诉到法院。

这种情况下,小甲的债务,小乙是否有义务和责任一同承担呢?

最后法院审判的结果为小甲对同事负债的事实成立,所以小甲之后应该归还同事的借款,而债权人主张的小乙需要共同偿还债务,这一点并没有太多的事实支撑。

因为既没有证据证明小乙知道小甲的债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小甲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这68万的债务是小甲个人的债务,小乙无需承担还债的义务。

可能还有人不知道“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定义,其实也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其定义如下:

《民法典》中关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的定义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费用,属于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要的开支。

如果夫妻一方对外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承担。

更多阅读:小白也能懂法律,什么是合同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2425

关键词:法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