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开店的朋友,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经营执照还要借来借去呢,自己办一个不就好了。
借经营执照,大部分情况下借入者并非想从事违法乱纪之事,而是想省钱。
开店的隐形成本是非常高的,比如商业用水用电都高于民用价、店铺转让的转让费、店铺装修的时间成本、消防设备费用等,遇到以差评为业的还得花一笔钱摆平,如果开的是早餐、面馆等食品店,还需要做食品备案。
一家小店的开设,光上述沉没成本就要到六位数之多,也就是说如果店铺在赚到这些钱之前都处于亏本状态。有些地方还会和商户约定,必须租满多久才可以退租,不然还得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对于一些经营不太好的店,让给他人经营能“挽回”一部分损失;对于新店家而言,这样的店开起来也最经济实惠,经营执照也省的去办理。
营业执照外借,不出事还好,出了事谁都跑不了,首先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可以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当营业执照登记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消费者主张权利,消费者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实际使用人要求赔偿。
也就是说,经营执照的借出者和借入者都可能要承担责任,选择谁来承担可以由消费者自主决定。
还要承担行政责任,毕竟经营执照和各类许可都由行政机关审批发放的,碰到这样的事件,行政处罚也免不了。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食品生产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如果说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出借食品证、经营执照的还可能被认定为相关犯罪的共同犯罪,一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更多阅读:小白也能懂法律,合同签了就会立马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