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经常会刷到这样的视频,告诫你不要再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了,到底为什么不能成立可能没说清楚,但是要想了解为什么不要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风险,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一人有限公司。
我们都知道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需要几个股东一起的,至少得两个人,但是其实一个人也是可以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比如一家大型公司,出资占股100%设立了另外一家子公司。
对于自然人来说,就是公司的资金全部是个人缴纳的,股东也只有他一人。一人有限公司肯定有他的好处在,公司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支配,公司怎么发展,做什么项目,也不会出现意见不一的情况。同样在承担责任的时候就要区分了,在一人有限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务的时候,一人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要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如果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恶意将自己的优质资产全部转移到自己个人名下,公司承担责任的时候是需要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自己个人的债务全部转移给公司,自己个人留下了优质资产,这样公司和个人的债务之间也是需要连带的。
所以说,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自己个人也是要连带的。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转移财产的类型,还有一种就是公司给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提供担保都是需要决议的,对内提供担保,也就是公司给股东提供担保,需要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对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而一人有限公司没有股东会,也没有董事会,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给自己提供担保,或者个人给公司提供担保,还是一样的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何证明,这件事情在操作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哪个一人有限公司有这么清白有底气不怕查的呢?所以,这也就为什么不建议大家成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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