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因房子产权衍生的事端并不在少数,近日,就有一个新闻,说某男子因与女友分手后,要求将自己曾经赠予的婚房产权退回,到底什么情况呢?
当事人王某在2016年前为了和自己的女朋友赵某结婚,在北京的海淀区购置了一套房产,花费了大约450万元,当时因为两人关系甜蜜,女方赵某要求男方王某将房产50%的份额赠与自己作为彩礼,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
但仅过一年后,两人关系破裂,男方王某想要求赵某返还房子的产权,但被女方赵某拒绝,最后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退还房产50%的份额,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求。
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已付的彩礼,法院是应当予以支持的。但是在该案件中,法院却将王某的诉求驳回,这是什么原因呢?
从法院的审理情况来看,当事人双方并未结婚,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彩礼是可以退还的,但是该案件的主要问题就是,这一半的房产份额是不是彩礼,无法进行确认,因为女方赵某也曾支付过项该房产少数的款项,因此虽然当事人王某的请求是撤销赠与,但依旧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而且有一点要注意:赠与人拥有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只能在赠与发生后的一年内行使,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赠与不可撤回。且不追究该案子的具体情节,王某在2016年将房产份额赠与赵某,但是分手却是在隔一年后发生的,所以在时间上,王某也错过了行使撤销赠与权的时间。
也就是说没有结婚,彩礼确实可以退还,那首先就要证明该赠与是彩礼,否则一旦赠与完成,无法证明该钱款是彩礼,该赠与是不可撤销的,所以如果想要保留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在碰到大额赠与类的问题时,最好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并保留有效的证据,这样在碰到问题时,也更加方便为自己维权。
婚房一半产权赠与女友,分手想索回可不可以,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能够证明产权属于彩礼,且二人并未结婚,想要索回婚房产权,法律还可能予以支持,但若是无法证明婚房的产权属于彩礼的范畴,分手后肯定就无法要回赠与过的房产份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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