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不带现金,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放在20年前,这件事想都不敢想,但是现在这已经成为了我们目前生活的真实写照,只要手机上绑定了银行卡,我们就可以在不带现金的情况里“走遍天下”,在得益于互联网发展的基础上,我们的生活越发方便和快捷。
虽然交易支付多以线上支付,但是现金的流通也是正常的,我们既可以移动支付,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交易,尤其是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现金流通仍旧是主要的支付方式,但是某些单位却拒收现金,或者是以各种理由拒收现金,给正常的交易带来了影响。
以某便利店为例,大家在生活中也有去便利店的经历,大部分便利店是自助结账的,有些是人工和自助相结合,有些则是只能自助结账,如果是只有自助结账,那如果恰好这时我们手机刚好没钱了,不仅无法移动支付,还无法自助结账,那商品也就无法购买,这就是变相的拒收现金。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不仅是便利店,某些餐馆或者是公司也有拒收现金的行为,老话说:人不能忘本。在移动支付的基础上,是现金搭建起的桥梁,在大家用习惯了移动支付后,就将现金交易抛弃?这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人民币的地位是法定的,也是最基础的,最根本的金融服务,在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
近日,就有32家单位因为拒收现金被经济处罚,处罚金额在1000元~10万元内不等。这也提醒企业和单位要引以为戒,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或者是其他原因拒收现金,不仅违法,还会影响现金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经济秩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各单位也应该强化法制观念,尊重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利。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碰到了拒收现金的行为,可以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权。现金和移动交易都是正常的支付方式,支付权的多样性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更多阅读:注意!部分地区延迟退休将于3月1日后执行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