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腊肉大家也都比较熟悉,不少的地方都有过年晾腊肉和装腊肠的习惯,不仅可以一饱口福,还可以在过年时拿出来招待亲戚朋友,好不热闹。年关将近,大家都在囤年货,一不小心就有屯多的,所以网上也有人将自家做的年货拿出来售卖。
老王就是今年自己屯腊肉囤得多,一个人也吃不完,又怕扔了浪费,就想着将自家的腊肉卖出去,并且自己这是真材实料没有添加剂的,购买的消费者还能吃个放心,这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情,就这么一想,老王也没有犹豫,随即就开始找门路售卖多余的囤货。
老王是四川人,在朋友的建议下,开始在网上直播,卖自家的腊肉给网友,这样看起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买了腊肉的网友却把他给告了,并且要求老王赔偿一万块钱。
听到这,有的朋友比较迷惑了,老王想卖腊肉,买腊肉的消费者愿意买,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周瑜打黄盖的事怎么还能告上法庭呢?
原来在网友花了1000买了老王的腊肠后,老王连夜给客户寄了真空包装的腊肉。就是用真空包装寄货,寄出问题了。这位网友可能是个懂法的人,认为真空包装的腊肉属于预包装食品,包装上面是需要有标签和生产许可证的,否则是要退一赔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包装的具体要求如下: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老王寄货的真空包装,导致老王可能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因为毕竟是我们自己制作的食品,随意售卖确实是不合适,加上老王碰上了懂法的客户,于是便被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一万元,也就是商品价格的十倍。
有些法律点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己卖自制腊肉居然也被起诉到法庭,真空包装不能随便寄出售卖啊,大家可一定要记好了。关于老王的行为,如果法院支持该网友的上诉,您觉得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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