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借钱就是一件大事,尤其现在的世道变成了“借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被借钱的人很多时候有可能根本就拿不回自己的钱,不是借钱者一直拖欠不还,就是借钱者真的没钱还。那么如果借钱者没钱还或者不还,那被借者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当然不是。
相信大家对担保人这个词都不陌生,担保人就是借贷关系中的一层保障,如果借钱者不还或者逃避债务,那么债务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这笔债务。但是有很多人对担保人了解得并不透彻,担保步骤并不正规,最后的结果就是担保人根本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也无人负责。那么就让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仔细来了解一下担保人的相关事项。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成为担保人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5点,债权人一定要与担保人签订专门的保证合同,仅仅让担保人在借条、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上签字的话是不能确定担保人身份的,担保人需要明确表示出自己的担保意愿,承认自己担保人的身份,以及留下担保相关证明才行。
还有一点,并不是确定担保人身份就一定有保障了,因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五、《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借钱有风险,所以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权益。还想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欢迎咨询马上创业网公众号。
更多阅读:公司发生变更后,员工的劳动合同怎么办?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