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商场购买商品时,会碰到打折,促销等手段,本质上是为了刺激大家购买商品的欲望,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量,各个行业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房地产也不例外。
在销售房产的过程当中,很多房地产企业为了给自己增加竞争力,刺激消费,提出了自己的促销策略:买房子送家电,有的甚至打出赠送汽车。那赠送的家电或者汽车,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又该怎么缴税?
关于增值税,缴税的判定条件是来根据“买房送家电”的事情性质来判定的,买房就送家电类似于一种促销活动,我们需要了解赠送的家电或者汽车属不属于销售货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但是“买房送家电”也算不上是无偿赠送,因为买房才送,不买就不送,本质上“送家电”的行为,是有偿的,所以算不上视同销售行为。
所以,可以根据混合销售的原则来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视同销售。关于“买房送家电”的行为,企业是否需要缴税的情况,需要提前先认定好是否是视同销售的行为。
关于个人所得税,“买房送家电”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房子)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家电)。
因此,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赠送家电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更多阅读:虚开发票被判刑,看完再也不敢虚开发票了!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