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商场里看到自己熟悉的品牌就径直走过去并下单这应该是很多人都做过的事。然而李先生却碰到了这样倒霉的事;看到一家服装店,名字,风格和自己熟悉的品牌很像,于是就径直走了去买了一件大衣,晚上到家才发现这个品牌并不是自己要买的而是和自己要买的品牌十分相似。于是李先生决定退款。然而第二天李先生来到这家店铺要求退款时店员却告知只换不退,这让李先生十分恼火。
店员声称自己的品牌也有注册商标并没有要欺诈消费者,而且李先生买的服装是打折销售,买一赠一活动,这在宣传标语上也明确表明折扣商品只换不退,同时销售小票上也是自己品牌并无傍大牌的行为。
两方各执一词,李先生认为该店铺有欺诈行为,让顾客混淆品牌,而店方认为自己是合法注册企业,虽然风格相似但没有假冒嫌疑。
商标相近造成顾客混淆而遭投诉的也并非一次,相关市场监督部门反应李先生并非首个投诉的人,监督局也曾收到类似投诉,不过该店铺是正规注册且商标也是注册通过,因此认定该店铺的商品为假冒伪劣没有依据,若李先生仍认为店铺存在假冒嫌疑,需要向商标管理部门反映。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行为,除了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行为直接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外,其他行为必须在存有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对于混淆可能性的界定,需由审查员或法官来裁决,正因这一点,企业在商标上打擦边球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消费者最好从自身入手切莫冲动消费,看清商品,特别是外文商品一定要斟酌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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