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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起诉痘博士侵权获赔85万,侵权必究!

发表时间:2021-11-08 09:43:42 浏览:743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关于侵权案件的话题也是屡见不鲜,但是却总有人坚持铤而走险,明星效应带来的商业价值,让很多商家愿意出高额费用请明星代言,来给自己的产品做推广。

总有人想白嫖,既不想出代言费,还想自己的产品用明星效应带来客户流量?网上有消息称,痘博士因侵权杨洋被强制执行85万元

痘博士公司在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姓名权人杨洋许可擅自在自家的线下门店中将杨洋的肖像及姓名大量用于该公司“痘博士”品牌,还有自家的其他产品宣传推广中

还在各大网络平台,比如说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小红书号、等都其他平台都擅自使用了杨洋先生的肖像和姓名来进行宣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杨洋作为公众人物,有知名度,有流量影响力,民法典明确姓名权和名称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其人格利益和商业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痘博士”品牌利用杨洋在相关市场群体中的品牌影响力与产品号召力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姓名,严重侵犯了杨洋的肖像权、姓名权。

“痘博士”品牌的行为,让大家误认为杨洋该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大家奔着代言人去购买,但是该品牌的如果有质量问题,谁来为大家的健康安全来买单?

最终,法院判决判决痘博士向杨洋赔偿共计85万元,并立即删撤公司所有线下实体店侵犯杨洋肖像权、姓名权的宣传物料,停止侵权行为;并在自己的官方微博向杨洋公开发布致歉声明

不仅如此,该涉事公司“痘博士”此前还涉及侵权,周杰伦、关晓彤,由此可见是个侵权的惯犯,这种行为不论是影视明星,还是普通人,都是不可为的,只要是未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如果需要代言人为自己的代言做推广和宣传,营要走正规的途径,邀请明星为自己的品牌做推广,但是像这种侵权的行为,定要收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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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