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盗墓题材的小说有很多,比较出名的莫过于鬼吹灯系列和盗墓笔记系列了。这些题材的小说也因为成功被多次搬上屏幕,创作出大量的影视作品。但是小说是小说,现实就是现实,如果观众分不清现实与虚幻,那就麻烦了。就像下面这位大学生,因为痴迷分不清现实与虚幻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王某是在校大学生,和很多大学生一样喜爱探险类小说,尤其是《盗墓笔记》更是令他爱不释手,他的痴迷程度达到了一定地步,不要说小说里哪一章节是什么他知道,甚至是小说里的每一个细节他都了如指掌。他还如同小孩子一般梦想能成为像小说里的“摸金校尉”。而这个念头一直在他心里挥之不去。2020年5月,王某寻得契机就迫不及待的以“投资人”身份加入了盗墓团伙,随后与他的同伙在河北邯郸参与盗墓,他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心目中的宝物就被巡逻的警察给抓住了,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在近日,经河北省磁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有的人可能认为王某也没挖到宝物啊,也构成犯罪嘛?这里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个就要跟大家科普一下了,司法解释早就表明了盗墓即使没有挖到宝物也构成犯罪,为的就是打击这类性质恶劣的犯罪,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想想王某这样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大学生,因为自己对于小说的痴迷,居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光明的前途就这样毁在了自己的手里,希望王某能够好好改造,早日走上人生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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