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在北京务工的张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在微信群里说的一句话就给自己招来9个月的牢狱之灾。
这到底是是怎么一回事呢?小张是手机一族,自己一天有一半时间都花在看手机上。一天晚上31岁的张某下班以后和往常一样在北京昌平的一处出租屋内玩微信,其当时头像是本拉登,当他在某微信群里聊天时,一个网友看见其头像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张某也顺势回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就说了这六个字就立刻被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之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则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好在警方通过回查其电脑和手机的过往记录发现除了在微信群中说的这句话外并无其他恐怖主义言论,但是张某在微信群中说了这六个字,这是切切实实发生的,经过法院一审决定,最后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要知道宣传恐怖主义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这个行为就构成犯罪,并不要求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张某大呼冤枉,但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张某的法律意识薄弱,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很多人都不以为然,认为在网络中都是匿名的,警察管不到,也抓不到,导致现在网上的戾气越来越重,我们也经常会看到一些新闻和视频下也会看到一些含有侮辱攻击性的言论,对于这些人我想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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