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这怎么就构成诈骗罪了呢?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借钱和诈骗能沾边,但是您知道吗?在重庆就发生过这样真实的案例。这件事也为后来认定借贷型诈骗提供了依据。
2012年罗某结识了管理扶贫基金的李某,过了一年之后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并且以许诺支付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某口头提出借钱,最终李某经不住高额利息的诱惑将两百多万扶贫资金私自挪用给了罗某。而罗某拿到钱后将其挥霍一空,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赌博和日常开销,直至案发前才归还罗某20余万元。
李某见自己受骗就报了警,最后法院一审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罗某接受不了这个判决,罗某认为自己与李某之间是借贷关系,怎么会构成诈骗罪呢?自己也没说不还钱啊!
虽然说罗某自己觉得很冤枉但是这里要区别借贷还是诈骗主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意图,采取方式以及对借款的态度:在本案中,罗某明知自己欠下巨额外债,根本无力偿还,还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借钱,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罗某虚构了借款的用途,是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借到钱后也并未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而是将其挥霍一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认定罗某构成诈骗罪。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也只能是自认倒霉,所以现在有句话叫“欠钱的是大爷”,也正是有部分人打着借钱的名义实施诈骗。这类借款型诈骗很容易让受害人受骗,原因之一就是这类诈骗常常出现在熟人,亲戚朋友之间,虽然名义上是借贷,但是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多次以借的名义骗取大额财务,这就构成了诈骗罪。
更多阅读:试用期被辞退,会有补偿吗? 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