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有一条公式。
纳税金额=(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它扣除)*税率-速算扣除。
这条公式比较复杂,我们一条一条来看。
免税收入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比如部分政府单位发放的奖金、国债利息、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等。
减除费用按照每个月5000元来计算。
专项扣除是指按照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等。
假如还有其他特殊扣除事项,则计算入其它扣除。
最后,税率与速算扣除的阶梯如下:
1.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252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169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31920。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5292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85920。
7.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