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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虚假宣传?马上罚款封号!

发表时间:2021-09-13 10:14:25 浏览:833

网购大家都不陌生,带货直播更是电商的趋势,大V拼命带货,女有薇娅,男有李佳琪,电商近些年也越来越热,在直播界,不仅有专业的主播来让大家“钱包空空”,甚至连演员明星也都来加入直播的大军。

能让大家挤破头都愿意挤到直播的行业里来,且拼命带货,由此可见直播的背后蕴藏着极大的利润。既然是带货,那主播就会尽全力去推广,说产品的特点,功效,使用感等等,直播界打得火热,但是如果不注意分寸,虚假宣传,夸大产品,触碰直播的底线,早晚要翻车。

去年的网红辛巴因“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网红辛巴旗下的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燕窝产品据了解,这款即食燕窝在“时大漂亮”直播间售价为25815碗,最终一共销售出去5万多单,销售金额达1500多万元。

随后,有消费者质疑发现该商品“是糖水而非燕窝”,并要求辛巴对此作出解释。随后,辛巴为了验证品牌的真实性,还连开数罐新燕窝进行演示并拿出了产品检验报告自证清白。

后来职业打假人王海的加入,让这件事情走向高潮,让该燕窝虚假宣传石锤。并在微博发布对该燕窝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唾液酸含量为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g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块钱。

最后辛巴公开道歉,并承诺对购买涉事燕窝的消费者“退一赔三”。对辛巴以及涉事主播“时大漂亮”追加封停账号60天被罚款90万元并被封号6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主播在明知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仍参与广告发布或者代言行为的,可能需要对广告主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是《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脱离行业的标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希望电商平台继续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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