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法律的作用之一是引导大家的行为,让大家的行为在合法框架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为了牟取自己的利益而违反法律,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规定如何处罚这些违法行为。
如果出现违反《公司法》部分条文的行为,《公司法》在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一章中做出特殊的处罚规定。其中《公司法》第198至213条为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14条为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竞合的处理办法,即“民事优先”;《公司法》第215条为原则性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文结合《公司法》第十二章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向大家介绍有哪些行为属于《公司法》违法行为,并会受到什么处罚。
第一种,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如果在进行公司登记的时候,存在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报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提交材料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诈的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并且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罚款;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也同样处以罚款。不仅如此,如果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的情节严重的话,不但要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而且还要对公司和直接负责人员判刑,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虚假出资的行为。如果在出资的时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没有交付或者没有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财产,那么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不仅如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话,要对公司和直接负责人员判刑,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在公司成立后,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存在抽逃其出资的行为,则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不仅如此,如果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话,要对公司和直接负责人员判刑,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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