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的产生的,代表公司股东进行管理活动。公司董事不能辜负股东的信任,他们应该对公司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公司董事不应该进行以下行为。
一,董事不能挪用公司资金。我们经常说某个公司的董事利用职权,挪用公司资金。在一家公司中,公司董事有职权,他可以指挥公司的财务人员挪用公司资金,到自己的私人账户。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不仅构成民事案件,如果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构成刑事案件。
二,董事不能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这种情况和挪用公司资金行为的主要区别是:挪用资金行为的目的是使用这部分资金,比如公司董事私自拿公司的钱进行投资,或者去做生意。而将公司资金存储的行为,主要目的是挣利息。
三,董事不能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在日常生活中,个别董事将公司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比如借给另外急需资金的公司,借期一段时间,以此来收取高额回报。另外,提供担保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因为公司提供担保之后,要面临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如果债务人无法及时偿还债务,那么就要以公司的财产履行担保责任。
四,董事不能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这种情况属于标准的关联交易了,但是关联交易大部分都会损害公司利益,只会给董事个人带来了好处。
五,董事不能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做这种事情的董事,他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掌握的信息通道,将本来属于公司商业机会,让给自己的公司,或者让朋友也开一家同业务的公司,把别人找及联系的业务介绍给朋友的公司。
六,董事不能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作为公司的最高级管理层成员,他一般都掌握很多公司的秘密,如果董事擅自泄露公司的秘密,那么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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