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出现了一定的事由或者客观原因,基于这类事由或者客观原因而使得公司消灭。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公司解散有三种类型:一般解散、强制解散、司法解散,其中前两种在日常商事生活中较为常见。今天小马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下前两种公司解散。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是日常商事生活中的最常见的一种公司解散的类型。一般解散是指只要出现了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解散公司的客观原因,那么公司就可以直接申请解散。《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客观原因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种解散的原因是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比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等10年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此时公司就可以直接申请解散。如果公司章程还规定了其他的解散事由,当这个事由出现之时,公司同样可以申请直接解散。
但是,在日常商事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种情况,公司在章程中规定了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但是10年之后,公司的股东们想要继续公司存在,继续运营下去。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使公司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即使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的办法,避免公司解散。
第二种解散的原因是公司内部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如果没有发生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但是公司的股东们需要将公司解散,那么公司股东们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来解散公司。
第三种解散的原因是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比如公司通过合并,形成了一个新的公司,那么原来的公司不复存在,当然需要解散。或者是公司通过分立,形成了几个小的新公司,原来的公司消失,那么同样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
上面说到的公司一般解散,是公司正常合法经营之下的解散方式。公司还有可能会因为违法的行为被相关的国家机关直接强制解散,一般常见的情况就是公司因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责令关闭,或者直接被吊销营业执照,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都应当被强制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