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我很喜欢,叫先小人后君子。
小编有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认识了有十几年了。他在17年的时候选择出国留学,因为一些原因21年应该毕业的他22年才回来。我就想着,人都出国那么久了,咱作为主人应该请客吃顿饭是不是,结果我最后结完账跟他说这顿我请的时候,他却回了一句:“亲兄弟,明算账。”
虽然我是个法律人,但也逃不过被人情事故所羁绊,对于待一起很开心的人我愿意作出一些牺牲但对于自己待了不开心的人我一点让步都不愿意做,想必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创业者们也是一样。
公司成立初期,创业者们往往会选择自己熟悉的人作为一起创业的伙伴,最多的就是选择身边熟悉的人了例如朋友、大学同学甚至是一起泡吧开黑的兄弟。创业初期手里啥都没有,反正大家也不分你我,那股权就平均分配吧!合同?合同也别写了,写那玩意干啥,伤感型!但合作伙伴作为股东开始创业时,我建议你签署一份股权协议,为什么这样说呢?
要知道,开公司碰到的问题会比你预想的要多得多,一是逃不过墨菲定律,二是主体从个人变到了公司,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在实际经营中,公司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各种问题,就好比股东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这是大家不想看到但有时却无法避免的。而签署股东协议可以更好地规范合作伙伴之间的行为,便于处理问题,签了协议可以通过协议办事而不是伤感情,规则是大家一起尊重的。
再然后,退出时应该怎么做,这也是要明确的。毕竟每个人的贡献方式就不一样,有的人可能靠出资,有的人靠出力,也有的人靠出资源。因此,合作伙伴更像是资源的优化组合。考虑到合作伙伴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想要退出,提前规定退出机制防止不同的人退出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
最后,钱是一个敏感的问题。都说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咱们创业开公司最终的目的还是奔着赚钱去的,赚到了钱该怎么分?要是没赚到钱甚至亏钱了,又该怎么分?如果考虑地再久远一点,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原先只出钱的合伙人变得没那么重要了,旧有的股权架构还能不能满足现有的模式?
所以说当你考虑完全,会发现几个人创业真是个需要有纸质协议约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