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这种事情很常见,不管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又或是公司股权都有变更信息的可能,所以很多公司财务都会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当公司进行信息变更之后就拿到了之前做生意开具的发票,此时公司信息已经变更,财务人员该如何处理这时的发票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司有哪些信息可能会变化:
1、公司注册地址:如果公司的地址发生了变化,那一定要做工商变更,去工商局进行登记,不然就会有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的风险。
2、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会有规定的经营范围,如果公司交易的业务超过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那一定要及时变更经营范围,不然就会有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3、公司法人、董事、股东:当公司法人、董事、监事、经理等职位发生了变动,那也要去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特别是监事。
4、公司名称:公司如果想要改名,先要满足这些条件:公司名称满1年以上;自提出改名申请的30天内要做变更登记,并且之后还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进行变更。
5、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注册公司时要填写注册资本,不管之后是公司股东资本增减、融资资金增加,只要是想改动注册资本都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手续。
6、公司股权:不管是股东转让股权、股东退出,当公司股权结构出现问题时,公司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
以上这些就是比较常见的公司变更情况,当公司需要进行上述变更时,公司又恰巧收到了之前变更的发票,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这种发票呢?
情况有这几种:
当公司变更了注册地址,比如说跨区域迁移了,如果公司已经做了跨区迁移的涉税事项报告,那在迁移地直接按照规定抵扣费用。
当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此时收到的发票抬头上还是原来的公司名称,我们该怎么做呢?
如果公司只是变更了公司的名称,但是并没有对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改变,收到原名称抬头的专用发票直接使用并不会影响。
在使用的时候可以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电子税务局进行抵扣确认,也可以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抵扣发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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