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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之后,股东原来还需要缴纳这些税……

发表时间:2023-07-28 09:17:26 浏览:542

导语:股东转让股权之后需要缴纳什么税收?税收如何计算?

转让股权是股东的权利,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转让股权也很常见。

不过转让股权之后,股东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

前段时间就有客户咨询了小编关于“转让股权缴税”的问题,这让小编意识到可能还有很多朋友不太了解转让股权缴税的内容。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股东转让股权的知识吧~

一、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的官方解释为,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转让权是股东拥有的一项合法权利。

除此之外,股东拥有股权后还可以行使以下这些权利:

(1)参与决策权;(2)选择、监督管理者权;(3)资产收益权;(4)知情权;(5)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7)股东诉讼权

我们经常接触转让股权这个概念,但实际上转让股权分为多种形式,大部分人可能都不太了解。

股权转让包括以下情形:

1、股东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3、股东以股权抵偿债务;

4股东对股权进行其他转移行为

5、股东的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6、股东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7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股权转让常见的两种方式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即公司的股东相互转让股权,这一转让形式完全自由。

这里的自由指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行为无需经过任何人同意,也不用召开股东大会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与之相反的则是外部转让。只要转让对象不是公司股东都属于外部转让。

外部转让的流程如下:

原股东决定对外转让股权时,需要通知其他股东。

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原股东转让股权的决定,那原股东只需要找到接收股权的人,直接与对方交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原股东转让股权的请求,那原股东的股权则由不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出资收购。

若全体股东不同意原股东转让股权,但又不收购股权,则默认股东们同意原股东转让股权。

另外,就算其他股东们不回复,但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0日起,没有答复也视为默认同意转让股权。

了解了股东转让股权的基本内容后,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下股东转让股权之后需要缴纳的税收。

二、转让股权后如何缴税

根据持股对象的身份,股东一般分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所谓的自然人股东其实就是个人股东,而法人股东指的就是以企业为主体投资其他公司,持股的情况。

我们本次所要讨论的对象就是自然人股东。

股东转让股权之后,就会获得转让所得,一般都是货币形式的收入,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形式的转让所得。

比如说,除了货币,股东还可能获得实物、证券、不动产等等。

除了直接的收入以外,转让股权过程中涉及的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形式的款项、权益、资产都是股东转让股权的所得。

所以在缴税时,股东收到上述形式的收入都要记为缴税基数。

那么股东转让股权要缴纳哪些税收呢?

最主要的就是个人所得税。

股东转让股权之后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股东转让股权所得-股权原价值-合理费用)*20%

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股东还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05%

印花税的计算公式=收入*0.05%

举个例子:甲股东20235月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乙公司股权8000份,每股作价10元,共8万元。

之后甲股东因为自身的资金问题,决定转让手中乙公司的8000份股权。

甲股东转让了8000份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股15元。

甲股东的股权收入为:8000*15=120000

股权原值为:8000*10=80000

甲股东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20000*0.05%=60

甲股东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0-80000-60*20%=7988

这里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缴税的对象是谁?

有人说钱都打给转让方了,所以应该让转让方缴税。

有人说钱是接收方给的,所以应该让接收方缴税。

那,谁该缴税呢?

答案就是转让方为纳税人,但需要接收方代扣代缴。

所以接收方在支付收购股权的资金时,要记得扣除转让方的应纳税额。

有不少人看到转让股权之后还要缴纳那么多的税,于是就打起了坏主意。

为了逃避高额税收,有些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会和交易方约定,转让合同上的金额填低价,双方再私下交易,这样一来股东的应纳税额就减少了。

这种行为是否可行呢?

答案就是不行,虽然转让股权的价格可以由交易双方约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税务局会自行核定股东转让股权的价格。

换句话来说,就是由税务局来核定乙股东股权转让的正常价格,到时候乙股东需要根据税务局核定的金额缴纳个税。

所以,如果股东想要走“暗度陈仓”这一招是行不通的。

不过只要有正当的理由,那股东转让股权的价格偏低也是可以的。

哪些属于正当理由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规定,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以上这些就是股东转让股权缴税的相关内容,如果有老板想要深入了解股权的税收问题,欢迎联系“马上创业网 财税”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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