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男子欠1.7亿款项仍购买别墅豪宅送女友的消息上了热搜,这是咋回事?
据相关报道,6月26日凌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巨债老赖应某某实施了抓捕。从2014年至今,其涉嫌三件借贷纠纷,共计欠款近两亿(本金加利息),在法院多次判决其还款的情况下仍欠债失踪,购置豪宅别墅养女友。抓捕时应某某正位于成都某处别墅内睡觉,抓捕人员还在其家中搜出了大量奢侈品。
为何欠债近两个亿依然能如此潇洒,要先了解法院的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案件一审并过上诉期或二审判决后,法院判决书即生效,如果法院是调解结案的,等调解书中的履行期过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其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后便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卡、车、房,卡指的就是银行卡、支付宝等银行卡内的钱(支付宝的钱实际上也是在卡里的,所以归属于卡类),车指的是特殊动产,房指的是不动产。
一般的动产是否可以执行呢,比如茅台酒、古董字画?这里各地都不一样。比如被执行人与家人同住一屋,家人主张动产是自己的而不是被执行人的,执行人员可能就不会将其列入被执行财产中,毕竟民事执行的范围仅限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是不能殃及到家属朋友的。
但家属毕竟有血缘关系,像父母、子女都属于近亲属的范畴,还是有被执行的风险的,应某某选择给其女友买豪宅的原因大概就是这。
被执行人身无分文,亲属名下有巨额财产明显是有问题的,但女友、朋友作为不具有法律意义但又关系亲密的身份,拥有巨额财产很难被怀疑,实务中较难被执行。
不过也有“黑吃黑”的,钱、财产都挂在朋友名下,结果被朋友卷钱跑路。
很多人说,之所以有那么多隐瞒财产的老赖,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对此小编持不一样的见解。
无论欠款多少,欠债不还的客体都是钱,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无非两种:1、限制人身自由;2、剥夺生命,无论哪一项都不可取,毕竟自由无价,生命更是无价。满足一定数额即可剥夺他人生命,意味着将钱和命画等号,这不合适。
或者说,对于老赖现象,我们应该包容、理性地看待,这其实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最优解下的一小块黑点。
遇到老赖我们是否只能束手就擒?并不是,还可以找律师。我们通常说的律师是诉讼律师,还有一类人叫执行律师,大部分诉讼律师不负责执行,很多执行律师不接诉讼案件。执行律师有丰富经验,知道如何追踪财产,确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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