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行为中之所以要签订合同,是因为当事人要给自己提供法律层面上的最低保障。但难免会遇到签了合同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情况,甚至存在对方假借合同套钱花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为什么会有人用合同套钱花,这一点很多小伙伴会有疑问。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大洋彼岸甚至存在因为一美元而杀人的事,假借合同套钱这事也没什么稀奇的了,有的行为人抱着金额少无所谓的态度骗个万把块钱,有的行为人则抱着光脚不怕穿鞋的态度,只能说啥样的人都有。
如果自己有对方其他货款的,或者和对方的上游供应商关系比较好的,倒是可以通过私人方式解决;如果对方主体规模较大,自己又有继续合作的意向,那只能“软磨硬泡”,不过好在不怕对方跑路;如果对方主体规模大却仗势欺人,自己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了,那就不妨破罐子破摔。
但怕就怕那些假借合同又持无所谓态度的人,这便是咱今天重点要讨论的内容。
对于正常人来说,对付这样的人是很难用民事诉讼的途径约束的。一般的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对他们来说并不在意,反正本来兜里也没几个钱,基本上就是钱挣多少花多少,而且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债权人也没法找到其家里人偿还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拿到的大概率是难以执行的一纸判决。
还有一种解决方案,是借助刑事程序,因为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相关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
关于合同诈骗罪,百度是这样写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乍一看,嗯,确实很符合情况嘛。走!这就去公安局报案。但大概率,要吃闭门羹。
如果想立案成功,有一点是必须要注意的,即对方在合同签订时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通过欺骗手段签订了合同。这里就会存在悖论,如果签订时都知道对方在欺骗,又为何签订呢,大部分人对此事后知后觉,就算回想交易细节发现疑点,也很难提供初步证据证明。
那我们该如何证明呢,小编提供如下两个思路:
遇到特殊行业,需要特殊许可,查对方是否具有资质。
有过交易过往的,通过追踪到发货地,反向了解其他受害者的信息,联系并一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