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因碰上“老赖”,还是不小心越过了红线,企业都有可能面临诉讼,也不可避免的谈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作为原告,诉讼时效需要注意哪些,作为被告,诉讼时效又有哪些问题呢?
首先先是定义: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简单的来说,就是诉讼时效没到,对于双方没有任何影响,诉讼时效到了,被告方就有了一举推翻原告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有效时间是三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是有变动,那么诉讼时效又该从何时起计算呢?
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进行计算,但诉讼时效如果具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的话,则按下述时间计算:
一、当事人约定同意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有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时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比如借贷关系下的分期还款以最后一期还款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没有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比如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既然诉讼时效是可以变化的,那么该如何延长诉讼时效时间呢?
有如下几种方式:
(1)与债务人对账,并且签字确认;
(2)要求债务人做出还款计划;
(3)发微信、邮件、写信的方式催款;
(4)增加担保,让债务人提供新的担保,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是担保人;
(5)提起诉讼,无论法院是否受理都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时长。
简单的来说就是只要能证明债权人有讨债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
以上说的是诉讼时效对原告的影响,那对于被告呢?
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当法官拿到案件,发现过了诉讼时效也不会直接说明更不会直接判决原告败诉,如果被告方不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已过,那么法院还是会按照未过诉讼时效去正常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