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大学主修法律,公检法系统、政府部门、公司法务、律师是周围同学主要工作方向。其中,小编最喜欢和律师聊天,因为他们总能分享有趣的案例,完美诠释人间百态。
一位做刑事辩护律师的同学就分享了这么一个案例:
人物关系是这样的,一共有三名主人公,儿子小王(犯罪嫌疑人),父亲老王,受害人小芳。
案情比较简单:小王对小芳实施了性侵犯,小芳想报警讨个说法,老王说事已至此要不化干戈为玉帛,赔小芳五万钱或者给小芳二十万但她得和儿子小王结婚。
小芳:不行,没有50万不私了,不行的话你就等着小王蹲大牢吧。
老王:你这是敲诈勒索啊,一开口就是50万,你爱咋咋地吧。
随后小芳报了警,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小王便收到了法院传票。老王一看大事不妙,小王还年轻,与其判个十年八年的,还不如和解得了。于是老王按照小芳指示向其转账50万,并收到了小芳的谅解书。
然而,最后小王依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老王无法理解,为啥赔了钱,还要坐牢?
刑事诉讼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可以理解为你得自己告了法院才管,而公诉案件则是就算你不告法院依然要管,强奸罪正属于公诉案件。
虽然小芳得到了一定赔偿,并且出具了谅解书,但由于案件经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小芳便失去了撤诉的权利。不过鉴于小王认罪认罚并取得了小芳的谅解,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有人觉得,我是受害者,能不能撤诉,你法院检察院管那么多干啥?
韩国财阀总看过吧,电影里韩国财阀的形象可以概括为仗势欺人为所欲为。虽然韩国采取检察官制度,与我国并不相同。但公诉案件允许被害人随意撤诉的话,也会发生相似的结果。毕竟只要不被判处死刑(还可能减刑),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绑架、威胁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和解。
公诉案件并不只有上述情形,也并不只针对自然人存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若有不慎也可能会被提起公诉,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非法经营罪。鉴于西方国家经济衰退的经验,我国一直强调稳定金融环境,对于洗钱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大。
经营者应注意法律的红线,毕竟民事纠纷大不了赔钱,落到刑事案件可能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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