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超范围经营是指经营主体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如,某茶叶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是茶叶批发、零售,但该公司不但批发、零售茶叶,还批发、零售水壶,水杯。此行为就属于超范围经营。经营范围是国家允许公司经营和生产的商品类别,是公司业务范围的法律界限。
合同的本质就是为了约束双方,依法成立的合同,收法律保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从成立之日生效,到结束日期止,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遇到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原则上,企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合同的效力需要依据情况具体认定:
1.订立的合同超出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但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第三人利益,这个时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订立的合同超出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但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反之,合同仍属有效。
3.如果相对人是恶意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行为超越了经营范围,则合同无效,对公司没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超时,”企业主应该怎么变更呢?
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税务变更登记;第二,向股东召开会议,决议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大会,一起讨论方案;第三,领取资料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第四,变更银行信息、商标信息等资质备案。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虽然超出了企业的经营范围,但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合同仍属有效。
但是,在超过企业的经营范围时,还是要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尤其是超出范围的业务经常执行,免得因为经营范围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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