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有很多小企业的老板询问老板要不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毕竟有的老板给自己发工资的。首先来说答案,老板不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是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不属于自然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名称。
公司老板一般来说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与公司不具有从属性。说白了,就是公司老板控制着公司,与公司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从和命令的关系。
而员工与公司可能存在这样的关系吗,是存在的,不过被管理和控制的是员工而不是公司,老板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更多的自主性而不是从属性。
公司老板的每一项决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通过分红的形式取得相应的报酬,而员工是通过执行老板的命令,以工资的形式而获取劳动报酬。所以,公司不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的老板不仅仅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也就是说,老板有双重身份,上面我们说到公司的老板不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需要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后续发生争议纠纷,建议双方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高管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跟普通员工一样,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在于对弱势劳动者倾斜式保护,由于高管身份的特殊性,并非完全弱势,因此,实务中对于高管人员劳动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此外,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注意,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自己的工作情况,合同中明确表明的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和时长。对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一定要特别注意,避免口头约定不清楚。因为口头约定劳动报酬,事后产生纠纷的案件数不胜数。
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一定要注意,试用期的时长,以及试用期也应该缴纳社保。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最后签了劳动合同之后,一定要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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