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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虽艰辛,雷区不可碰

发表时间:2021-06-22 10:30:15 浏览:865

经常陪伴在创业人身边的不是天使投资,不是创业想法,不是意气风发,而是数不尽的夜夜不寐,创业人兢兢业业,不敢休息,不敢停止思考,只为自己的企业能走的更远。但是伴随企业的成立,各种法律问题更是如鬼魅一般缠绕在企业周围,对于法律很多创业者都不太懂,很多时候因为不懂法而将企业置于危险的境地。

为走捷径虚开发票创业者许某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管理者,疫情以前服装厂的生意都不错,订单一直源源不断,但是自从疫情蔓延,肆虐,许某的服装厂一天不如一天,那一年很多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都遭受了严重的打击,面对这样的困境,很多遵纪守法的企业者都在咬牙硬撑着,但是许某却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打起了歪主意。

许某听信自己初中好友的话,通过卖发票赚取点钱,还可以多完成点订单。于是许某一口气开了三十份发票给了自己的初中好友,而他自己也从中牟利十几万。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税务机关很快的查到了许某虚开发票,而许某直到最后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触犯法律的。许某后悔不已,因为自己没上过高中,法律意识淡薄,才听信他人的话,走上歧途。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公司经营一定要合法,作为初创公司,很多管理制度不健全,而有不少创业者将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混同,以至于将自己推向违法的边缘。

陈某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最大股东却因为50万的货款没入账而被控职务侵占罪。陈某和李某一起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陈某占80%,李某占20%,陈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来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将50万货款用于偿还自己欠下的赌债款,并没有入账,他原想着等把赌债还完再想办法将钱神不知鬼不觉的还回去,但是没想到被李某发现,后来李某认为这笔货款应该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货款收回后未上账而予以支配,是侵占了公司的财产,于是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创业本就艰辛,如果不提高法律意识,相当于给企业埋雷,危及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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