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找到工作去单位入职的时候应该都知道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条件。所以劳动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起,就应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推脱不签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即使劳动者知道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有些时候还是会被坑,那就是签了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不被法律承认的,那自然在维权的时候也比较困难,所以这种无效的劳动合同签了也是白签。
因此劳动者最好应该了解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以下这三种都是无效合同:
第一种: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相信很少有劳动者会从头到尾地把劳动合同看一遍,一是因为劳动合同内容比较长和复杂,二是因为时间不够,用人单位一般不会给太长的阅读时间,所以劳动者很难看完全部的劳动合同条款。
因此就有用人单位利用这种漏洞,给出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缺少了必要的劳动条款。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内容有没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内容、劳动者薪资这几项最主要的规定,如果连这几项都没有的话,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二种:劳动合同内容约定不合法。比如有的用人单位劳动约定的工资和实际发放工资不同,实际发放工资比约定工资更低这种情形是不合法的。
还有一种不合法的情形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要求员工自己放弃缴纳社保。我国社保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己自愿放弃也是不行的,这种情形已经违反了法律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也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种:劳动合同上没有公章。大家都知道用人单位的公章就是用人单位行为的证明,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用人单位的公章的话,那就不能证明这份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出现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出现了,劳动者一定要拒绝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不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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