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演艺明星应该都经历过或者是正在经历这个事情,就是被黑粉诋毁,诽谤等等,这些网络喷子在网络上充当“键盘侠”,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虽然说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权,但是越了界的言论自由是否已经脱离了“自由”的属性,放飞自我了呢?
出演过《你是我的荣耀》的女演员迪丽热巴名声大噪,俘获了众多粉丝的心,虽然娱乐圈的明星不少都是黑红体质,但是“黑粉”的言论依旧会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侵害,某王姓网友在网上发布文章侮辱、诽谤演员迪丽热巴,并被热巴告上法庭。
每一个公民,作为自然人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资历、声望、形象的客观评价,名誉权与言论权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因为在交流沟通时我们不可避免的抒发了自己对于他人的评价,认定名誉权侵权时,也要注意把握两者的比边界,把握一个平衡点,适当的划定言论自由的边界。
当事人王某直接在文章中诋毁自然人迪丽热巴,对其进行负面的评价,并使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言辞,对迪丽热巴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已经是侵权行为。根据事实情况,最终判定当事人王某在判决七日内对原告迪丽热巴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声明保留48 小时以上,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赔钱是小事,但是侵权的行为却无法被抵消。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永不缺席,当我们对于别人进行无端的谩骂或者指责时,其实也是在降低自己的人格,鲁迅先生说: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怯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做什么样的事,在诋毁别人时也是在诋毁自己。
前几日,网信办就“网暴”发声,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典型账号集中整治,对于侵权违法行为我们更是严厉谴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我们说出的话恶语相向,这些话会像刀子一样伤害到别人,现在网络几乎已经人人实名制,我们在网络上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大展口才”的平台,万事万物都是基于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为自己的言语负责,文明上网,希望大家用理性的心态,传递追星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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