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新春了,很多企业都会有为了回馈和感谢合作方,给合作方送礼物的习惯。这种行为能够给予合作方比较好的合作体验,加强合作关系,本质上就是人情世故的处理,这无可厚非。但是您是否知道这种送礼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商业贿赂呢?
可能有的人会不解:又不是给政府官员送礼,就是给自己的合作方送点感谢的礼物,怎么会涉及商业贿赂呢?这种送礼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的可能性很小,但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因此,企业需要掌握好送礼的界限,不能越线做出违法的行为。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属于商业贿赂的几种行为:
(一)给予或收受回扣
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服务价款。回扣有两个特点:
一是“账外暗中”,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二是按商品(服务)的一定比例来折算。即使送的不是现金,而是财物,只要是按照比例来折算的,就可以认定为回扣。
(二)假借广告费、宣传费、促销费、咨询费、赞助费等名义给付或者收受各种经济利益
(三)以报销各种费用、提供旅游、娱乐等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四)违规附赠现金、物品行为
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附赠是合法的。经营者之间在商品交易中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行为也是符合商业惯例和法律规定的。但是除小额广告礼品外,法律禁止经营者之间的附赠。一些经营者在经营中经常采取的赠送汽车、上网卡、购物券等方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五)非法佣金
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收受非法佣金主要表现为暗中给予,双方都不入账,中间人一般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也就是说中间人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上没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即使入账,也不记入“劳务收入”科目,而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因此企业在送礼时为了规避商业贿赂的风险,最好送带有公司logo的小额实物或者是公司自己的非卖品或赠品等,物品不应过于贵重,价格最好不超过1000元。另外企业送的礼物最好不要选择大额购物卡等物品,因为有为了促进今后的交易、合作之嫌,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
更多阅读:小红书又被罚款?平台内容审核无底线,罚款没商量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