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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被执行人信息清零,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您真的搞懂了吗?

发表时间:2022-01-07 09:42:46 浏览:806

6日下午微博登上一则“罗永浩被执行信息清零”的热搜。罗永浩这个名字,有看过《脱口秀大会》节目和看过抖音直播平台的朋友应该不陌生。他的人生经历的确称得上神奇二字。罗永浩最初是“新东方”学校的一名教师,而后从新东方辞职,选择自己创业,成立了“锤子科技”公司。但他的创业之路并不是那么的顺畅。

201911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丹阳人民法院于201994日对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罗永浩实施限制消费令,限制其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等高消费行为,罗永浩也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被执行人的具体意思。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举个例子:甲拖欠乙的借款,乙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而甲作为败诉方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乙作为胜诉方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甲则被称为被执行人。

那么可能有人就会说了那不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意思嘛?结果并不是这样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联,但二者其实并不相同。

失信被执行人程度更重: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就是成为被执行人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更重: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自身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失信被执行人还会影响后代子孙的学习、生活。

而被执行人只要执行完法院判决后,就会清除被执行人信息,生活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并不会承担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后果。

看完上面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后,我们也就明白为什么罗永浩并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因为他面对巨额债务并没有选择逃避和拒绝执行,而是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之后通过自身的努力执行了义务。

所以在“罗永浩被执行人信息清零”事件登上热搜后,有不少网友对他表达了祝贺,他本人也进行了回应:被执行信息清零不等于债务已经全部偿还完毕。自己仍在努力工作,按计划替公司还债,感谢大家的关注。全部还完,肯定会第一时间自己公布的。

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因为种种原因后成为被执行人的时候,这个时候不要惊慌更不要逃避,在公司没有能力执行法院裁决的时候,可以申请和原告达成和解,之后通过努力执行应尽义务,这才是企业能够长久经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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