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今日网络流传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陈耀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主动投案,“疑似因私印‘同号钞’2万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为谣言,性质恶劣。
事实上借助网络发布不实消息,恶意造谣诋毁的事件在网络上屡禁不止,凡事要有度,连人民币的谣言也敢传播,当事人真是“胆大包天”,谣言之所以为谣言,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事实基础,但是却捏造新闻和消息,但是在传播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造谣?
谣言传播的背后是低廉的造谣成本,一张图片,一句话,再通过网络媒介进行传播,造成的影响几何倍的增长完全是不夸张的。
人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可以在网上造谣的挡箭牌,网络也不是随意发挥谣言的舞台,像这次谣传的人民币事件,以及前几日网上对于西安出血热病情的谣传,不仅误导群众视线,还散播了群众的紧张情绪,造谣生事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诽谤。
造谣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责任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民事责任。这种属于比较轻微的情况,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二方面是行政责任。这种是高层面的影响,关于险情、疫情、警情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三方面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言论自由到底如何把握,也需要我们各方配合,共同努力。
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要提高造谣的成本,让造谣之人不敢再造谣;从平台来看,要加强对账号实名的认证,针对造谣言论,平台严惩不贷,直接封号,加大惩处力度;从个人来看,我们也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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