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老师每天面对账目,对待数字,报表,申报应该已经眼花缭乱了,应对这些事情也像是家常便饭一样,不能说没有太大的压力,至少也得心应手,但是任何一位财务老师应该都不喜欢被税务稽查吧,一旦查出问题,就真的不止是压力了!
税务系统的稽查其实是相当精准的,但是仍有企业开出大额咨询费发票,顶风作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一个案例。
上海税务在对某区的贸公司A外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A公司与其在江苏无锡的子公司B公司资金往来不合理,随后对A、B公司的情况展开调查,果然发现了异常,所谓无事反常必有妖,果然查出了猫腻。
B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典型的“三无企业”,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固定人员,无实际经营场所,并且在查看B公司的账目时间,发现B公司曾向A公司支付过4次大额咨询费累计近800万元。
税务稽查人员对B公司询问咨询的具体业务,但是B公司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说不清楚,眼见纸包不住火,B公司才承认钱没有转给A公司,而是转给了A公司的财务总监。
至此,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的B公司曝光在大家的眼前,税务机关对B公司罚款加收滞纳金累计共处罚款780万元。
B公司的所做作为也真是胆大包天,这为钱折腰也折的太厉害了,咨询费用4次800万,话说这就是问大罗神仙也没这么夸张!更不要说在发票上动手脚了。
很多公司在实际的经营中,也会出现大额的咨询费支出,没有合同,没有涉事人员,只有发票和转账记录,这种情况下业务是否真实发生是没有任何资料可以证明的。
“双随机,大数据”的稽查手段,虽然可能靠运气躲过一劫,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现在的稽查方式越来越严谨,越来越精细,虚开发票,虚列成本,随意抵扣等行为,如果您的企业也有,那恭喜您已经“踩到大雷”了!
当然如果业务确实是真实发生的,那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在面对税务稽查时也能有“证”可循,临近年关清算已经开始,必定要严查大额咨询费发票,企业务必警惕,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影响了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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