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这个事情在生活中比较普遍,也比较正常,相信大家也都有过借钱的经历,那股东可以向公司借钱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是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不能借钱,只要股东不是其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股东的确是可以向公司借款且是合法的。但是股东的借款不能损害其他股东,债权人,以及公司的利益。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如果碰到股东借钱没还怎么办呢?
股东借公司的款年底没有还回去会面临巨大的涉税风险!到底有多大呢?举例告诉您。
某公司的股东李总多次从公司账上发生借款,挂在其他应收款里,金额高达500万,数据在查账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找李总进行约谈,李总无法说明借款的缘由,也提供不出来与经营相关的任何一个票据,并且在借款的当年度没有将这些款还回到公司。
于是,税务局就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让其补交了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100万。同时按照同类银行的贷款利率让其补交了增值税和附加税,并处了50万的罚款,所以涉税风险到底有多大,您知道了吗?
如果您的企业账上,也存在这种类似的现象,剩下的这十几天赶紧去将它处理好吧!
股东如果接借款的名义,将注册的资本抽回,并长期的在公司的账上挂账,但是不讲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随意股东向公司借钱是有风险的,公司在同意借钱之前,也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更多阅读:小规模纳税人涉税风险,这些您都知道吗?https://www.mscye.com/newsdetail/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