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唱歌时,难以避免地会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但是版权问题一定要注意了!根据网上消息,歌手汪苏泷被王洛宾后人起诉侵权,主要是著作权的侵权纠纷。
说起王洛宾,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若要说起他的作品,大家肯定就知道是谁了,像是《在那遥远的地方》《掀起你的盖头来》等歌曲,火遍大街小巷,也被大家广为传唱,有“西北歌王之称”。
王洛宾后人也曾起诉过歌手谭维维,起因是将王洛宾的《康定情歌》“李家溜溜的大姐”歌词等改为“李家的溜溜大吆姐”,具体案件的情况现在依旧在审理的过程中。
其实关于著作权,我国也有相关的规定,著作权也称作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常遭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的总称。
一般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者死后开始计算,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后,该版权会变为公共版权,伺候不在涉及侵权,但是作者在生前的一切著作权受合法保护。
大家应该也发现了,是王洛宾的后人发起了起诉,事实上,王洛宾先生在96年已经去世了,是其后人发起的侵权案件。现在网上还暂未公布汪苏泷侵权的具体事件情况,但是估计也是歌曲歌词的版权纷争。
在现在大家的生活里,经常可以看到版权的案例,之前很火的歌曲《起风了》被歌手“买辣椒也用券”翻唱后,一夜爆火,但是没过多久这首歌因为版权问题下架,因为该首歌曲的原唱是日本歌手高桥优。
后来“买辣椒也用券”向原唱买下了歌曲的版权,但是第一版本因版权原因,依旧无法发布只能下架。现在大家听到的《起风了》是“买辣椒也用券”买下版本后,重录的第二版本。
歌曲《起风了》爆火后虽被多人翻唱,但在版权问题的影响下,许多没买版权的翻唱歌手,演唱的版本均被下线!后来林俊杰在自己的演唱会上翻唱《起风了》,也是在买下版权后,才敢在自己的演唱会上给大家翻唱。
明星,艺人等不得未经过原作者的同意进行翻唱,否则可能就要面临巨额的赔偿。如果涉及到翻唱,就必须经作者本人同意,并支付原唱者的版权报酬才可进行翻唱。
保护版权,从你我做起,这不仅仅是音乐界的事情,版权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情,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所以歌手在翻唱歌曲时,要尽量在协商好版权后,再进行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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