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老师天天做账,记账,所以碰到的问题,也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会计小李就碰到了个问题,不知道怎么着手,就是客户问小张,想将免税的商品开具专票,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张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条例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已经是免税的商品,购买方还要求开专票,这一点肯定是办不到的。
如果想要开具专票,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放弃免税,这两者不可兼得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放弃免税的话,三年(36个月)不得变更,并且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
所以针对小张面对的情况,免税的商品开具专票是不可能的,要不就是放弃免税,要么就只能开普通免税发票。
但是这种情况也并非十分保险,小赵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因为在疫情期间,国家对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小赵的公司开了1%的专票,税局说是可以放弃免税的,但是不能开专票,所以小赵让会计开了1%的普票,但是依旧被罚了款。
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免税的商品,不得开具专票,也尽量不要开普通免税发票。但是如果遇到了公司的业务量大,有些客户又确实需要专票,怎么办呢?
这里建议老板可以根据自己的公司发展,以及客户群体,去分组,或者分拆业务新成立公司来解决这种问题。
所以说,针对特殊的情况,我们需要特殊的处理,真的有开票需要的话,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分类,像是免税的商品,是不可能开专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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