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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斗气别翻摩托车,这是故意伤害!

发表时间:2021-10-27 09:51:56 浏览:887

这太恶劣了,昨晚刷到一个视频疑似一越野车主与摩托车主在行驶过程中有过争吵,随后越野车故意在高架桥突然加速别翻摩托车,摩托车主被撞得人仰马翻,随后越野车主并未下车查看摩托车主的伤势就扬长而去。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这不是交通事故,这简直是故意杀人啊!据网上消息疑似越野车与摩托车车主互相斗嘴,互相别车,最后越野车直接将摩托车别翻,引发了众怒。

从法律角度来看确实不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的基本定义: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它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求过失,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显然越野车车主翻摩托车的行为是故意他蓄意碰撞导致摩托车的翻车造成了人员的受伤。因此这个越野车车主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摩托车车主经过鉴定是轻伤,越野车主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摩托车车主鉴定为重伤,可能被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这位越野车车主最好祈求这位摩托车车主受伤不重,不然自己的一辈子也就毁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文明开车,安全出行,互相礼让,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安全回家。“路怒症”不可取,你让一分,我让一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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