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公司治理结构”,那么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呢?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会分别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马给大家介绍清楚。
大家都知道,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四个部分“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如果把公司比作一个成年人,那么股东就是公司的创造者,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大脑”,是决策机构,负责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它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全体股东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高级管理层作为公司的“神经中枢”,就是公司的核心执行团队,负责落地经营。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请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听从于董事会的指挥和监督。如果按权力大小排序,依次应是:股东会大于董事会大于高级管理层。
至于监事会,则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着全体股东利益对董事和经理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给股东会。
了解公司治理结构之后,可以发现想要控制一个公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控制他的董事会,这需要在董事会成员中要有多数董事赞成自己的观点,代表自己的意志。再进一步,公司法规定,股东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同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按出资比例,例外按章程。按这个规定,公司股东完全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的权利不按照出资比例”。这样,即便以后公司引入外部投资人,创始人也能通过这种设计控制董事会,再通过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成员也可以由非股东担任。一般来说,这些“高管”职务是由公司股东亲自来担任。但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经理必须是股东身份。而且,随着对人才的渴求,越来越多的公司将目光投向了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员,更倾向于选聘具有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来担任相关职务。
一个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如果公司没有董事会的话,也就没有董事长,只有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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