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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该如何申报纳税?是否需要考虑总公司?

发表时间:2023-07-28 09:46:13 浏览:546

首先我们来简单地了解一下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受总公司直接控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分公司这种经营模式经常会出现在公司事业扩张,公司为扩大发展市场的过程中,所以说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

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也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再加上分公司受总公司控制,所以分公司的经营方向、人才员工都是由总公司管理。

分公司和总公司这样的关系也让不少人提问,分公司的账该如何记,分公司又是否需要申报纳税?

那么分公司的税收该如何解决呢?通过这篇文章,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分公司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里面有一项内容为核算方式,选项为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该如何选择?

答案就是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如果分公司是单独会计核算,对外交易也是独立的,也是独立向客户开具发票的,那就选独立核算;如果分公司的所有单据都拿到总公司进行核算,根本就不单独做账开票,那就选非独立核算。

2、分公司缴纳增值税时,是总公司缴纳还是分公司缴纳?

答案为分公司自己申报纳税。

3、分公司员工的个税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是总公司负责员工的工资,那就由总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如果是分公司负责员工的工资,那就由分公司申报纳税。

4、分公司是否可以单独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和总公司一起汇总计算的,这样可以抵消总分公司之间的盈利亏损,所以不少总公司之所以要成立分公司就是为了这个。

想要单独汇算企业所得税的话可以成立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做到单独申报纳税。

5、刚刚成立的分公司是否需要分摊呢?

第一年刚刚成立的分公司是不需要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直接在总公司那里申报纳税就好了。

6、总分公司约定的分摊比例是否可以调整?

一般来说,总分公司本年度的分摊比例一经约定就没办法调整,特殊情况除外。

7、总分公司之间存在交易往来,这是否需要做账?

如果相互开票了,那总分公司应该分别做确认销售额处理,不过在会计处理上分公司开给总公司的发票,总公司不能做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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