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是现在公认的暴利行业,一夜出名的网络主播数不清了,一场直播下来这些网络主播赚的钱可能是别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所以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网络主播这个行业。
不过网络主播虽然利润高,但这样的暴利行业存在的税务风险也不小,前有“淘宝直播一姐”薇娅逃税被罚13.41亿元的事件,后也有各行各业的网络主播被处罚事件不断。
就在近期,斗鱼上的一个主播吴某就因为被查出存在偷逃税的行为,被处罚了181万元的罚款。
那么网络主播的收入板块到底存在哪些呢?网络主播又有哪些需要处理的税务问题呢?我们一起往下看:
网络主播的收入一般来源于三个板块,分别是网络主播的销售返佣金、网络主播的坑位费、网络主播接收的粉丝打赏。
主播名气越高,上述三种收入就越高,做到行业龙头地位的主播一场直播交易上亿元不是没有可能,像之前李佳琦和薇娅都曾经在双十一时期创下一天交易过亿的记录。
网络主播的工作就是带货,而不同的带货模式涉及的税务问题也是不同的,比如说网络主播直接和商家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模式下网络主播提供的是推广服务,直播的收入属于网络主播的劳务报酬所得,网络主播需要缴纳个税。
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模式,网络主播就相当于是和平台建立了劳动雇佣关系,不管是直播平台支付给主播的费用还是主播直播的销售额又或是主播收到的粉丝打赏,上述这些收入都归公司所有。
之后就是由公司根据主播的业绩跟主播分成,但是公司给主播的结算属于工资薪金项目,需要缴纳个税。
网络主播自己开了公司,通过平台进行直播,这种情况下网络主播自己成立的公司和直播平台之间是劳务关系,主播的收入计入主播自己的公司。主播创立的公司有多种模式,一般都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主播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网络主播直播收入涉及的税务问题,主播要想不被稽查,那就要做到按时申报纳税,不要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像是转换收入性质、未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故意偷税漏税这些行为都是千万不能出现。不然,不管是多大名气的网络主播,最后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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