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出于好奇还是安全,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或多或少地会查询对方公司的信息,摸一下“家底”。像某查查、某眼查、某信宝是比较频繁使用的APP,上面能查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还可以查到公司的历史工商信息、工商年报、行政许可、网站备案等。其中比较吸引老板们注意的,是司法信息,一般指的是公司涉诉信息。
司法信息中,不少公司存在有开庭记录但查不到判决书的情况,或是有开庭记录但没了下文,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碰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慌,并不是说企业肯定有问题,这属于正常现象。
一部分案件看到了开庭信息却没下文,主要有可能的原因有:案件已立案但未开庭的,案件已审结、调解、撤诉但信息并未同步。
原告主动撤诉的细分情况有很多,比如原告评估下来判决赔偿的金额不足以覆盖维权成本、败诉风险过高、被告缺乏执行的可能性,也可能是原告和被告在私底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所以原告选择可撤诉。双方调解的可能跟原告撤诉差不多,就不另行阐述了。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占总体案件比例的90%左右,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占比比例50%左右,有些基层法院高达60%甚至70%,如果加上双方和解与原告撤诉的,比例还得更高,可见我国案件中判决结案的比例相对较少,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妨把打官司理解为请一个中间人作法律评价的过程,但法律评价之下还有道德评价,每个人心里又都有基本的事实判断能力。可能在庭下双方谈判多少带点情绪,或是赌气上头,当收到法院盖章的诉状一刻冷静下来了,也就愿意和平处理了。
而且案件的耗时普遍较长,立案到开庭有一定间隔,开庭后还可能多次休庭,一审后还有上诉期和二审,在大部分人看来,打官司还是个麻烦事。
另外,老话说得好,家丑不可外扬。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可以申请的特别情况下,判决书属于公开的信息范畴,尤其是对公司而言,鸡毛蒜皮那些事不就全被公之于众了嘛。
而调解书是不公开的,可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需求,并且同判决书一样是具有司法效力、可供执行的,所以说大部分公司间的纠纷会以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