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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也能懂法律,要想撤销别人的合同需要抓住哪些要点

发表时间:2023-05-19 09:20:44 浏览:524

上次咱讲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这次咱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看看怎么撤销其他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一般咱不会闲着没事干去撤销他人的合同,法院也不会那么随意地允许当事人撤销他人的合同,实务中常常出现的情形是A欠了C钱,随后A又和B签了合同,本来呢A是有钱还C钱的,但就是因为这份合同A的资产被转移到了B那导致无力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撤销这份合同,这种情形一般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或公司与个人之间的纠纷,那么法院又如何判断呢?

2020)最高法民终1244案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是,一方用涉案不动产抵了1.2亿元的债,可能因为抵债后房价上涨,债权人认为这属于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资产,但该不动产当时是经过第三方评估的,金额为9950万元,因为商业行为不能背离当时的环境、情况去看,所以法院认为第三人撤销合同的主张于法无理。

2020)最高法民终261号案例中,合同双方约定一方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借款2亿元,如果按期无法解除质押,则按每天100万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结果股权出质方逾期后的很长时间都没解押,造成了大额违约金,于是债权人主张行使撤销该股权质押合同。总金额2亿元,一天违约金100万,算下来日利息为千分之五,对应年利息为180%,金额过高以至于影响债权的形式,所以法院支持了撤销的请求。

2016)最高法民再151案例中,当事人经过2007年、2010年两次强执,2011年委托律师调查才知道被执行人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法院按照委托律师的时间开始计算除斥期间,而不是按照2007年第一次强制执行的时间计算。

这只是小编检索的多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中的三个,小编发现法院一般会从债权人的债权是否真实合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基础、第三人受让资产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或是无偿行为、第三人受让资产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撤销权是否过除斥期间。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争议点,法院基本围绕以上这些问题讨论。其中最重要的是无偿转让部分,也是判决书中篇幅占比较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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