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市场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所以商家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手段那是百花齐放、层出不穷,就比如很多商家最经常使用的打折促销、赠送礼品手法,而就是这样的促销手法也会有一些说不清的法律风险。
之前有一个真实案例:一位朱女士上网购买了一件大衣,而当时网店正在举办促销活动,活动的具体内容就是如果买下那件大衣网店会额外赠送一只口红,口红的价格也并不便宜,价值398元。
而朱女士本来就想要买那件大衣,现在买了还有赠品送,朱女士觉得挺划算的,于是马上就下了单。但是在收到大衣和口红之后,朱女士却遭受了不小的麻烦。当时朱女士在收到口红后就直接试用了一下,可问题是朱女士在使用了口红过后竟然过敏了。
朱女士经医院检查确定为过敏后便找到了之前的商家,要求商家赔偿,不过商家以口红是赠品,而非自家商品为由拒绝了朱女士的赔偿请求。网店的负责人说,大衣才是他们店里的商品,如果大衣出了问题,那网店肯定是需要负责任的,但却是口红出现了问题,口红仅仅只是网店送的赠品,朱女士想追究的话应该去找生产口红的厂家,口红的责任网店不承担。
这种说法好像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网店这种“赠品与我无关,我不负责任”的想法是错误的。
之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到:“奖品、增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而且针对零售商的管理法中也说明了,零售商举办那些促销活动的时候也要保证促销商品、赠品、礼品的质量。如果商家刻意耍小聪明,将那些质量差的商品作为赠品送给消费者是不允许的。
因此商家以赠品不属于自己负责商品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是不可行的,上述事件的网店也应对朱女士进行赔偿。
商家通过举办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这无可厚非,但即使是免费赠送给顾客的赠品也应该满足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条件,事后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商家也应该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以赠品属于免费提供的商品为由想要免责并不可行。
而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也要小心一些促销陷阱,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面对那些看似很优惠的促销活动也一定要保持理性,按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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